——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4年
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工作總結
為壯大我市消防救援力量,進一步提高消防救援水平,增強工作效能,根據(jù)《汕尾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汕尾市市直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汕機編〔2018〕9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聘員管理的通知》(汕機編〔2021〕78號)和《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錄管理規(guī)定(試行)》等文件要求,經(jīng)研究,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招聘內(nèi)容
01招聘崗位、對象
政府專職消防員20名,主要從事一線滅火救援、一線綜合保障、一線接警等工作崗位,其中,從事一線滅火救援崗位的人員需履行消防救援隊伍戰(zhàn)斗員職責,執(zhí)勤期間實行24小時軍事化管理。詳見《2024年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崗位表》(附件1)。本崗位招聘報名時間自2024年12月13日起,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18:00,計劃組織考試時間為2024年12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02招聘條件
1.一線滅火救援崗位招聘條件(A1001)
①.熱愛消防事業(yè),自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
②.年齡要求為18至30周歲的公民,退伍軍人、從事過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國家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持有特種車輛操作證或駕駛證B照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③.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員職業(yè)健康標準》、《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公開招聘專職隊員體檢通用標準》,具有適應全天候參與執(zhí)勤、訓練的身體素質。
④.身高160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應靈敏,體形端正,不超重(標準體重<公斤>=身高cm-100cm,±5%),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
⑤.具備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⑥.無違法犯罪記錄。
⑦.同等條件下,烈士、因公犧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兄弟姐妹和退伍軍人、從事過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國家消防及應急救援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持有特種車輛操作證或駕駛證B照以上等條件人員優(yōu)先錄取。
2.一線綜合保障崗位(A1002)、一線接警崗位招聘條件(A1003)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②.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③.年齡要求為18至30周歲。
④.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⑤.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執(zhí))業(yè)資格等條件。
⑥.身體條件符合《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公開招聘消防文員體檢通用標準》的。
⑦.無違法犯罪記錄。
⑧.符合《2024年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隊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崗位表》要求,同等條件下適應消防救援隊伍24小時執(zhí)勤戰(zhàn)備及外出協(xié)助參與監(jiān)督檢查需要的優(yōu)先錄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7.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根據(jù)《消防員職業(yè)健康標準》相關要求,有紋身者一律不予錄用。
10.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聘員管理的通知》(汕機編〔2021〕78號)等規(guī)定要求,曾被我市市直其他單位聘用、服務年限達不到最低時限的政府聘員(自政府聘員辭職之日起算1年內(nèi))不得報考。
11.曾在消防救援隊伍履職但對消防事業(yè)認同感、歸屬感不強的,因不服從隊伍管理、出現(xiàn)違法亂紀行被消防救援隊伍辭退的,在職期間表現(xiàn)一般,存在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現(xiàn)象的等不適應消防救援隊伍管理的。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