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江門市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根據(jù)《江門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工作指引(試行)》,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5名政府專職消防員,其中政府專職消防隊員81名(含戰(zhàn)斗員69名、駕駛員12名),消防文員4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收基本條件:
(一)男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條件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要求;
(四)戰(zhàn)斗員及火場文書崗位,年齡應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具有消防專業(yè)資格(如特種裝備操作、無人機操作、潛水作業(yè)等)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具備應急專業(yè)隊管理經(jīng)歷的,年齡可適度放寬;駕駛員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持有準駕車型為B2以上駕駛證,并具有相應準駕車型1年駕齡以上,期間無重大違章違紀行為;
(五)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七)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退役軍人、從事過專職消防工作人員或者文藝、體育特長人員。
消防文員招收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條件符合《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要求;
(四)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五)原則上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崗位特殊需求可以結合實際放寬;
(六)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yè)的學歷、學位及資格條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退役軍人、從事過專職消防工作人員或者文藝、體育特長人員。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消防救援隊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受過黨(團)、政紀處分的;
(五)直系親屬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正在服刑者;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六)曾在本市從事專職消防工作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滿1年后方可重新應聘;
(七)其他不符合招錄政治條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職業(yè)高強度、高風險的特殊性,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有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等級津貼補貼、崗位性津貼補貼、績效獎金、社保等,根據(jù)各市區(qū)工資標準及崗位的不同,新入職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每年收入約8.3萬元-12.5萬元(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消防文員每年收入約7萬元(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具體工資構成按用人單位相關制度執(zhí)行。
(二)伙食、住宿標準,參照消防指戰(zhàn)員標準落實。
(三)政府專職消防員原則上每周輪休2天。
(四)每年享受1次單位組織的免費體檢。
(五)工作滿一年,享受帶薪休假1次/年。